1、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预先埋设。预埋件应埋置牢固,位置准确,不可漏埋。预埋件的位置偏差应小于设计的允许值。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进出偏差不应大于15mm。当预埋件偏差超出以上要求时,应有合理的预埋件修补和弥补方案。
2、构件储存时应按照施工顺序排列放置,存放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构件在存储、搬运和吊装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构件被碰撞、损坏和污染。
3、安装前应对构件规格、编号、出厂合格证等作全面检查,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
4、石材板块在安装前应在加工厂或现场进行预拼装并二次编号,避免石材幕墙出现过大的色差和累计安装误差。
5、石材幕墙施工前,总包或结构施工单位应提供准确的石材幕墙标高控制线和轴线控制线,作为统一的测量基准线,各方验线复核后并签字确认。
6、脚手架(吊篮)的搭设(或调整),应满足石材幕墙施工的需要,同时满足高层或多层脚手架安全施工的要求。